清净妙莲华只要人人都能奉献一点爱,我们这里就是极乐世界 级别: 管理员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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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发帖: 1933 威望: 1970 点 银子: 2398 两 贡献值: 23400 点 在线时间:3442(小时) 注册时间:2008-04-26 最后登录:2011-02-08 | (二)职能作用发挥明显。按照《中国佛教协会章程》要求,积极发挥职能作用,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。 (pkq{: Fs }R2afTn[; 议事制度坚持经常。召开会长会议、会长扩大会议8次,召开理事会议5次、常务理事会议4次,召开了佛教教务工作会议、藏传佛教工作会议、上座部佛教工作会议、佛教教育和文化工作会议、佛教联谊工作会议等五个专门委员会会议,研究、部署了一系列重要工作任务。从2003年、2005起,会本部坚持向会长会议、会长扩大会议或理事会议,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情况报告。这些制度的落实,有力地推动了佛教事业的发展。 RS
/*Dp^ T{mIkp< 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。参加了甘肃、四川、山西、五台山、南京市等省市级佛教团体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;参加了北京、山东、四川、广东、上海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南、河北、甘肃等省级佛教团体的换届工作。加强了对全国重点寺院的指导,检查各类寺院130余次。对省级佛教团体和全国重点寺院建设,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。 cK~VNzsz 7G 5VwO 维护合法权益成效显著。围绕落实宗教政策,收回寺院、院校建设、损害佛教利益形象等问题,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43件,向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反映问题20余件。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560余次、750余人次,办文340余件,较好地解决了各地所反映的问题,维护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。 @8'LI8 \/ l. 0|>gj`0 (三)教务工作成绩突出。传戒工作更加规范。七年来,举办三坛大戒传授法会73起,受戒人数21774人。为佛教事业的发展,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 Xo~kB)|, g%T` 6dvT 制度建设不断加强。参与了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《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》、《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聘任办法》、《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》的修改工作。修订了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》制订了《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》、《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》、《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办法》。制订了会本部工作人员守则和管理办法,以及财务、人事、会议、工作秩序等管理规定。通过制度建设,使佛教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 |n+
`t?L^ XZ[3v9?&n 教职人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。参加了中央统战部组织的全国性宗教团体领导人研讨会,参加了中央统战部、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首届全国性宗教院校专职教师培训班,参加了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三期宗教政策学习班。与国家宗教事务局、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举办了全国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培训班,2008佛教外语交流会,2008佛教外语交流会留学人员座谈会,全国汉传佛教中青年人士读书班,佛教英语培训班。组织了省级佛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。通过培训,提高了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。 Lt\=E8&rh sD,FJ:dy 创建和谐寺庵活动初见成效。2009年5月,在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,我们安排部署了创建和谐寺庵活动。目前,此项活动已初见成效,绝大多数寺庵的面貌发生明显变化,整体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。 `Uy'YfYF wQw
y+S 讲经交流会收效明显。成功举办了2008、2009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,反响热烈,收效明显。对于弘扬佛法、培养人才、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,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