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净妙莲华 |
2008-11-26 20:59 |
婆罗门教 D3^[OHi~a !$q1m@K1 所谓婆罗门教,是雅利安人的宗教,这个宗教的形成,是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后,居于印度河流域的时代,后来,恒河流域产生了耆那教,特别是佛教等新宗教,经过长时间的相互影响,婆罗门教本身也发生了革新运动,故到近世以来,称之为印度教。但在本质上说,印度教与婆罗门教的意味,并无差别。所谓婆罗门,是雅利安人之中世袭的祭师阶级,他们在宗教上占有无上的权威,故将他们的宗教称为婆罗门教。 Tb-`0^y&X1 -`e=u<Y9@ 若从文化史的背景上考察起来,婆罗门教的根源,并非产于印度,而是印度欧罗巴诸民族的共同信仰,例如印度与波斯的宗教之神,大致相同,印度的善神为提婆(Deva),恶神为阿斯罗(Asura)(到佛教之中称为阿修罗);在波斯的□教,善神为阿诃罗(Ahura),恶神为阿劣曼(Ahriman)。印度教祭火,火神为阿耆尼(Agni);□教也拜火,火神是阿脱尔(Atur)。同时,这两个宗教,均用一种苏摩(Soma)的草制成的酒,当作祭神的圣物;也均用动物作为供祭的牺牲。由此可以明了波斯的□教和印度的婆罗门教之间,有著共同的渊源关系。即使古代的希腊、罗马和日耳曼人的诸神之信奉,也是基于同一个起源,后来被基督教征服之后,欧洲各民族才和他们原有的宗教告别。 mB(*)PwZ `
R@24 ) 阶级制度 UQ|zS
alv, %EPqJ(T 婆罗门教的主要特色,即是以圣职为中心的阶级制度(Caste),以及圣典之神圣的两点。这个阶级制度是世袭的,永无变更之可能的。这是由于有西北方侵入印度的雅利安人,在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,赖宗教来解决的问题,占了极大的比重,凡事均不敢不考虑到和诸神的关系,奉献供物,祈求诸神息怒,并且给予恩宠。因此终日以祀神为务的祭师们,在智慧上能够理解宗教的神秘,尤其熟悉祭神的仪礼,无形之中,即在人民心中,自然取得了很大的权威和崇高的地位。 lwH&4K 他们在印度住定以后,大概未有多久,这个以婆罗门为最高阶级的观念,即已形成。第二阶级为从事治安及保卫人民的武士,称为刹帝利;第三阶级为从事农工商业的一般庶民,称为吠舍;第四即是最低阶级的奴隶或贱民,这是以被雅利安人所征服的原住民为主的,称为首陀罗。 /p,D01Ws}( `w S
g/ 这种阶级制度,当然是不合理的、不公平的。佛教之能在婆罗门教的国土中,得到发展的机会,原因当然很多,反对阶级制度,主张四姓平等,乃是主要的因素之一。可惜,当佛教被回教消灭之后,印度教再度抬头,阶级制度依然存在。而此阶级制度的规定,即载于他们的神圣的吠陀的圣典,所以相互为因,根本无法废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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